POS机借款答辩状(借款合同纠纷答辩状范文)
- 作者: 陈念智
- 来源: 投稿
- 2025-06-09
1、POS机借款答辩状
POS机借款答辩状
一、案情简介
本答辩人(被告)系本案借款人,与原告于[日期]签订了[借款协议],约定借款人向原告借款人民币[金额],用于[用途],借款期限为[期限],利息为[利息]。
二、答辩意见
借款人对原告诉讼请求不予认可,现逐一答辩如下:
1. 借款协议无效
原告诉讼称,借款协议系借款人在胁迫下签订,故无效。但该主张缺乏事实依据。借款协议系双方自愿协商签订,借款人不存在任何被胁迫的情形。
2. 利息过高
原告诉讼称,借款协议约定的利息过高,涉嫌高利贷。但原告未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借款利息超过法律规定。根据相关司法解释,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,原告主张的借款利息并无超过法定范围。
3. 借款用途变更
原告主张,借款人擅自变更借款用途,违反了借款协议。但原告并未明确指出借款人将借款用于何种非法或违反约定用途。借款人始终将借款用于[原定用途],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。
三、请求
请求贵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。
四、证据
1. 借款协议原件
2. 利息清单
3. 借款用途证明
五、其他
1. 借款人愿承担因逾期还款造成的损失,并按借款协议约定支付利息。
2. 借款人已向原告支付部分借款,现剩余欠款金额为[金额]。
此致
人民法院
答辩人(被告):[姓名]
二〇二三年[日期]
2、借款合同纠纷答辩状范文
借款合同纠纷答辩状
一、答辩人
[答辩人姓名]
二、被诉人
[被诉人姓名]
三、案由
借款合同纠纷
四、事实与理由
1. 关于借款事实
原告主张被告于 [日期] 向其借款 [金额],借期 [期限]。被告对此事实予以否认。原告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被告确已借款,故原告主张缺乏事实依据。
2. 关于借款合同的效力
原告主张原、被告之间存在借款合同。被告认为,原、被告之间不存在书面借款合同,亦无其他证据能够证明借款合同的成立。原告仅凭转账记录不能证明借款合同的成立。
3. 关于诉讼时效
原告于 [日期] 提起诉讼,已超过诉讼时效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 188 条的规定,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三年。自借款到期之日起,原告未在三年内提起诉讼,故其诉讼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。
4. 关于利息
原告主张被告应支付利息。被告认为,原、被告之间未约定利息,原告无权主张利息。
五、请求
被告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。
六、证据
1. 无证据
七、签名
答辩人:
[答辩人姓名]
日期:
[日期]
3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答辩状
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答辩状
一、答辩人基本情况
1. 姓名:
2. 地址:
3. 联系方式:
二、案情简述
1. 原告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、利息及违约金等。
2. 被告已收到人民法院关于本案的传票和起诉状。
三、答辩意见
1. 借款合同效力存在争议
(1)原告提供的借款合同未经被告真实意思表示。被告因急需资金,在第三方介绍下与原告签订了借款合同。但原告并未向被告充分告知合同条款,且合同中存在霸王条款,侵犯了被告的合法权益。
(2)原告未依法履行告知义务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,金融机构在办理借款业务时,应当向借款人充分告知借款条件、还款方式、违约责任等事项。本案中,原告未履行上述告知义务,导致被告对借款合同的风险未能充分认识。
2. 借款利息过高,构成违法放贷
(1)原告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利息高达年化利率%。该利息远高于国家规定的民间借贷利率上限,属于违法放贷行为。
(2)原告的违法放贷行为导致被告承担了过重的利息负担,损害了被告的合法权益。
3. 违约金罚则过严
(1)原告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罚则过于严苛,严重超过了《民法典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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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过严的违约金罚则对被告形成了重大利益损害,有违公平正义原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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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请求
鉴于以上答辩意见,请求人民法院:
1. 判决借款合同无效;
2.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;
3. 依法处理本案的其他事宜。
五、证据
1. 被告与原告签订的借款合同;
2. 第三方介绍人出具的证言;
3. 国家有关民间借贷利率上限的规定;
4. 相关法律法规。
此致
人民法院
答辩人:
日期: